污泥非法倾倒问题多年来一直存在,污泥问题也一直是环保督察的“座上宾”,污泥问题可谓层出不穷。
前有辽宁省朝阳市生活污泥无害化处置工作推进缓慢,集中处置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大量污泥长期违法临时堆存;后有四川遂宁10万余吨污泥一埋了之,6年14次投诉置之不理……加之污泥处理处置项目虽市场规模大,但屡遭非标、无人问津,因此,污泥问题成了让人头疼的存在。
案例一:披着环保公司“外衣”,非法倾倒污泥4万余吨
据悉,2019年3月至2020年7月期间,被告人王某轮为了非法处置污泥,注册成立英德市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并聘请徐某等人负责联系、协助、运输管理等事宜,通过制作污泥处置虚假资质等方式,联系四会市某印染有限公司、惠州市某环境服务公司等多家公司进行合作,收取上述公司每吨人民币300至3300元不等的污泥处置费,通过租用土地、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等方式,将污泥运输至英德市沙口镇、望埠镇等地的三个地点进行倾倒,累计倾倒处置污泥约4万余吨。经鉴定机构对上述三个地点所堆放的污泥进行鉴定认定,三处位置所堆放的污泥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检察机关认为,王某轮等20名被告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倾倒固体废物,致使公私财产损失,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之规定,应当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以被告人王某轮等人非法处置污泥的行为污染土壤为由,请求判令涉案被告人支付生态环境损害恢复费用。
案例二:四川遂宁污泥处置监管严重缺失
9月6日,四川省遂宁市因长期放任企业非法处置污泥被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通报批评。2015年以来,遂宁新景源生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景源环保公司”)因违法倾倒填埋污泥先后被群众投诉14次,然而遂宁市船山区不仅不闻不问,还一度谎称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实。截至今年8月底,仍有8万多吨违法倾倒填埋的污泥尚未得到安全处置。污泥来自污水处理厂,污水经环环处理后,大量重金属和污染物沉淀在污泥中。这一案例,也给全国的污泥无害化减量化问题揭开了盖子。
案例三:辽宁省朝阳市生活污泥无害化处置工作推进不力
2021年4月,中央第二生态环保督察组对辽宁省朝阳市开展现场督察发现,朝阳市生活污泥无害化处置工作推进缓慢,集中处置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有关主管部门监管缺位,大量污泥长期违法临时堆存,环境风险隐患突出。
在朝阳市龙城区七道泉子镇新地村,督察组发现,有40余万吨污泥长期违法露天堆存,未经任何部门审批,也没有采取有效的防渗漏、防流失措施,环境风险隐患突出。
这些污泥,主要来自朝阳市的3家污水处理厂。按照要求,朝阳市污泥处理厂(一期)工程本应该于2019年9月完成工程建设,2020年底前污泥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置。但是,直到此次督察组到来,计划中的朝阳市污泥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建设仍没有实质性进展,仅处于用地动迁和场地平整阶段。2019年8月的时候,由于已经临近辽宁省要求朝阳市建设完成污泥处理厂(一期)工程的最后期限,朝阳市曾经匆匆寻找一系列的“救火项目”。一是异地处置,二是水泥窑协同处置,但两种办法都没能消化朝阳市每日产生的大量污泥。